【案例】生活饮用水检测
来源:西安海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0/9/14 16:36:37
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可包含两大部分:法定的量的限值,指为确保生活饮用水中各种各样有危害要素不影响人们健康和生活品质的法定的量的限值;法定的行为规范,指为确保生活饮用水各类指标到达法定量的限值,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的各个环节的法定行为规范。
水质标准
1.为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要求生活饮用水不含病原微生物。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要求水中的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及潜在的远期危害(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3.水的感官性状是人们对饮用水的直观感觉,是评价水质的重要依据。生活饮用水必须确保感官良好,为人民所乐于饮用。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共35项。其中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5项,主要为了保证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毒理学指标15项、放射指标2项,是为了保证水质对人不产生毒性和潜在危害;细菌学指标3项是为了保证饮用水在流行病学上安全而制定的。